2022年成都市职工互助保障计划
互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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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成都市职工互助保障计划简介 | ||||||||
| 保障计划种类 |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计划 | 在职职工重大疾病(35重+25轻)互助保障活动 | 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 | 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 | ||||
| 参保对象 | 未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单位在职职工,且参加省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16至60周岁在职职工 | ||||||
| 参保比例 | 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人数在500人以下的,最低参加比例为80%;500人以上的,最低参加比例为70%;超过1000人的,可按分厂、车间等二级建制单位整体参加,其参加比例必须达到80%以上。不足100人的单位须100%参加 | 单位参加的职工不得少于全体职工的80%;100人以下的单位要全体参加 | 单位参加的职工不得少于全体职工的80%;100人以下的单位要全体参加 | 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50%(含本数),并且不低于50人。不足50人的单位必须100%参加 | ||||
| 保障责任 | 住院医疗保障:生病住院,特殊疾病门诊,家庭病床。 | 参保会员首次确诊35种重度疾病或25种轻症 | 参保会员首次确诊12类疾病 | 因意外事故导致会员的残疾、身故。 | ||||
| 参保会员首次确诊30类重大疾病 | ||||||||
| 缴费标准 | 100元/人 | 35元/份 | 25元/份 | 三个档次:50(60)元/份、74(89)元/份、100(120)元/份。括号内为高危行业缴费标准。 | ||||
| 最高参保份数 | 1份 | 6份 | 2份 | 只能选择1个档次、参保1份 | ||||
| 保障期限 | 1年 | 1年 | 1年 | 1年 | ||||
| 首次参加免责期 | 住院医疗保障:30天; 重大疾病保障:90天。 | 60天 | 60天 | 无 | ||||
| 互助金领取申报时限 | 住院医疗保障:3个月; 重大疾病保障:2年 | 2年 | 2年 | 1年 | ||||
| 续保时间 | 保障期满15天内续保---- | |||||||
| 互助金 | 1.住院医疗保障:15000元(最高限额)或报销2次; 2.重大疾病保障:1)保障计划生效30日(不含)后90日(含)内首次确诊30类重大疾病,可一次性领取慰问金1000元,本年度保障责任终止。2)保障计划生效90日(不含)后,首次确诊30类重大疾病,可一次性领取重大疾病互助金12000元。 | 1、保障计划生效30日(不含)后60日(含)内,首次确诊35类重大疾病,可一次性领取慰问金1000元/份,本期所有保障活动待遇终止,会员首次确诊患有轻度疾病的一种或多种时,可以一次性领取慰问金 500元/份,本期所有保障活动待遇终止。2、保障计划生效60日(不含)后,首次确诊35类重度疾病,可一次性领取重度疾病互助金10000元/份,本期所有保障活动待遇终止。保障计划生效60日(不含)后会员首次确诊患有轻度疾病一种或多种时,可以一次性领取轻度疾病互助金 3000元/份,本期轻度疾病保障活动待遇终止。3、会员在同一保障期内如果先申请轻度疾病互助金再申请重度疾病互助金,会员所申请的重度疾病互助金要扣除之前领取轻度疾病互助金的总额,同时该会员本期所有保障活动终止,同一保障期内会员多次申领不同种类互助金,最终所领取的互助金总额最高为10000元/份 本期所有保障活动待遇终止。 | 1、本活动生效30日后60日(含)内,会员首次确诊患有12类女职工特殊疾病,可以一次性领取500元慰问金;2、本活动生效60日(不含)后,会员首次确诊患有上述12类女职工特殊疾病的原位癌时,可以一次性领取1000元慰问金;3、在本活动生效60日(不含)后,会员首次确诊患有上述12类女职工特殊疾病,可以一次性领取15000元女工特病互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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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元/60元 | 74元/89元 | 100元/120元 | |
| 普通意外 | 意外事故、烧烫伤最高伤残互助金 | 40000元 | 60000元 | 80000元 | ||||
| 身故和丧葬互助金 | 60000元 | 90000元 | 120000元 | |||||
| 最高互助金领取金额 | 60000元 | 90000元 | 120000元 | |||||
| 住院期间意外(新增) | 意外事故、烧烫伤最高伤残互助金 | 80000元 | 120000元 | 160000元 | ||||
| 意外事故、烧烫伤最高身故互助金 | 120000元 | 180000元 | 240000元 | |||||
| 最高互助金领取金额 | 27000元 | 60000元 | 30000 | 最高互助金领取金额 | 120000元 | 180000元 | 240000元 | |
|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计划所指的重大疾病包括以下30类: | ||||||||
| 1.急性心肌梗塞、2.冠状动脉搭桥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3.恶性肿瘤、4.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5.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6.白血病、7.良性脑肿瘤、8.严重烧(烫)伤、9.瘫痪、10.多个肢体缺失、11.严重运动神经元病、12.双目失明、13.语言能力丧失、14.重症帕金森病、15.严重阿尔茨海默病、16.心脏瓣膜移植术、17.系统性红斑狼疮、1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19.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20.严重重症肌无力、21.严重多发性硬化症、22.深度昏迷、23.双耳失聪、24.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25.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26.脑中风后遗症、27.严重脑损伤、28.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29.主动脉手术、30.系统性硬化病(硬皮病)。 | ||||||||
| 在职职工重大疾病(35重+25轻)互助保障活动所指的重度疾病包括以下35类: | ||||||||
| 35种重度疾病 | ||||||||
| 1、恶性肿瘤——重度2、较重急性心肌梗死3、严重脑中风后遗症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6、严重慢性肾脏病7、多个肢体缺失8、急性重症肝炎或亚急性重症肝炎9、严重良性颅内肿瘤10、严重慢性肝衰竭11、严重脑炎后遗症或严重脑膜炎后遗症12、深度昏迷13、双耳失聪14、双目失明15、瘫痪16、心脏瓣膜手术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18、严重脑损伤19、严重原发性帕金森病20、严重Ⅲ度烧伤21、严重特发性肺动脉高压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23、语言能力丧失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25、主动脉手术26、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27、严重克罗恩病28、严重溃疡性结肠炎29、严重多发性硬化症30、严重重症肌无力31、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病32、重症急性坏死性筋膜炎33、系统性硬化病(硬皮病)34、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35、严重强直性脊柱炎。 | ||||||||
| 在职职工重大疾病(35重+25轻)互助保障活动所指的轻度疾病包括以下25类: | ||||||||
| 25种轻度疾病 | ||||||||
| 1、恶性肿瘤——轻度2、较轻急性心肌梗死3、轻度脑中风后遗症4、原发性硬化性胆管炎5、心脏瓣膜介入手术6、主动脉内手术7、心包膜切除术8、颈动脉血管成形术或内膜切除术9、心脏起搏器植入10、单侧肾脏切除11、冠状动脉介入手术12、原发性肺动脉高压13、特定周围动脉疾病的血管介入治疗14、腔静脉过滤器植入术15、单目失明16、肝叶切除17、单耳失聪18、单个肢体缺失19、双侧卵巢或睾丸切除术20、人工耳蜗植入术21、角膜移植22、轻度脑损伤23、轻度颅脑手术24、中度瘫痪25、中度帕金森病。 | ||||||||
| 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所指的女职工特殊疾病包括以下12类: | ||||||||
| 1、原发性子宫颈癌2、原发性输卵管恶性肿瘤3、原发性子宫内膜癌4、绒毛膜癌5、原发性乳腺癌6、原发性外阴癌、阴道癌7、原发性子宫肉瘤8、原发性卵巢癌9、恶性卵巢交界瘤10、恶性葡萄胎11、生殖器官上的黑色素瘤12、乳腺导管内乳头状瘤乳腺全切除手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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