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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车给醉酒人驾驶,也会触犯危险驾驶罪吗?

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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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醉驾入刑以来,“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观念已深入人心。如果车主明知他人饮酒,仍将车辆交予他人驾驶,其需担何责?近日,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危险驾驶共同犯罪案,以危险驾驶罪判处二被告人拘役一个月十五日,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法官提醒  

  危险驾驶罪的犯罪主体主要是机动车驾驶人,但日常生活中,危险驾驶共同犯罪也屡见不鲜,常见情形有:1.饮酒过程中,行为人明知他人需驾车出行,仍极力劝酒或刺激饮酒,且饮酒后不给其找代驾;2.行为人明知他人饮酒,唆使、强令或胁迫他人驾驶机动车;3.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明知借车人已经饮酒,仍将车辆出借借车人使用。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谨记“酒后不开车”,勿存侥幸心理,以免害人害己。借车需谨慎,车主借车时要尽到审查义务,要考虑对方是否存在醉酒等情形,否则将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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